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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知识普及系列-气体危害及侦测器

发布时间:2019/2/28 22:44:38

缺氧作业危害类型

氧气是生命要素之一,在正常空气中约有百分之二十一的含量,但若其他气体不慎大量流入作业场所,导致氧气浓度降低,或在坑井、隧道等密闭空间内发生燃烧或换气量不足,都可能造成缺氧现象。

为防范缺氧危害,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引导足量的新鲜空气实施换气,随时保持作业场所之含氧量大于百分之十八。在进入可能缺氧之工作场所时,必须测定氧气浓度,确定安全后才能让员工进入工作场所。并应设置供气式呼吸防护具,以便紧急状况使用。

可燃性气体(combustible gas)危害类型

进行燃烧反应必须具备足够的燃料、充份的氧气及引发燃烧的热源等三要项,一般称为燃烧三要素(图2-1)。以甲烷燃烧为例,要使甲烷燃烧,空气中甲烷的浓度必须在一定范围内,此范围称为爆炸界限(explosive limits)。若甲烷浓度小于爆炸下限(Lower Explosive Limit, LEL),则由于燃烧不足,使得燃烧反应无法进行;若甲烷浓度大于爆炸上限(Upper Explosive Limit, UEL),则因空气中的氧气被甲烷取代,导致氧气不足,无法进行燃烧反应;相同的,当甲烷浓度在爆炸范围间且氧气充足的条件下,如没有引发燃烧的热源则燃烧反应亦不发生。

在工作场所内,因可燃性气体泄漏或有机溶剂蒸发,使得可燃性气体在空气中混合比例达燃烧界限,当使用工具产生火花或热源时,即可满足燃烧三要素而引发燃烧。若可燃性气体或蒸气在封闭空间内进行燃烧反应,则燃烧所产生之气体及热能因无法释放而使得此密闭空间处于高温高压的环境中,当能量累积超过密闭空间的容许限度,便会产生突然而剧烈的能量释放,即为爆炸;当爆炸发生时,大量能量释放可能波及工作场所中的其余设备或物质,造成连锁反应形成重大灾难。

此外,建议工厂在判断所使用的气体是否为可燃性气体时,除了上述爆炸界线的判断外,必须考虑此一气体闪火点温度是否于正常环境之下能够达到闪火之要求,以及在正常环境之下虽然气体本身不易着火,但是在密闭空间,与空气的混合物是否会有爆炸的危害,经过整体共同考虑之后,再判断是否为可燃性气体。

毒性气体(toxic gas)危害类型

目前国内针对毒性气体之定义主要依循毒性气体的容许浓度(如八小时日时量平均容许浓度;TLV-TWA),及各种物质的半致死浓度(lethal concentration 50; LC50,主要是将老鼠持续暴露于特定气体浓度之下四个小时,造成50%的老鼠死亡时的浓度),此类定义方式有别于一般TLV-TWA之规定,尤其是极毒性气体。因此,一般工厂在考虑厂内使用的物种是否为毒性气体时,除了参考物质安全数据表中的容许浓度之外,更应考虑此物种LC50的界定值是否为极毒性气体,而这将影响日后架设毒性气体监测器时其警报值设定的范围。

毒性气体之种类繁杂,有来自液态蒸发之蒸气,如苯、甲苯、四氯化碳等;亦有来自气态,如一氧化碳、氯气等。这些毒性气体性质不同,产生之危害亦不相同。一般而言不论化工厂、炼油厂、化学溶剂工厂以及半导体光电产业,毒性气体种类主要可分为有机溶剂、刺激腐蚀性气体(如HF、HCl、Cl2等)、窒息性气体(如CO、CO2等)及急毒性氢化物(如HCN、SiH4、AsH3、PH3等);其中刺激腐蚀性气体会在短时间内造成皮肤、呼吸道黏膜的不适;窒息性气体会造成血液携氧能力的降低,产生晕眩休克的现象;而急毒性氢化物会瞬间造成细胞呼吸作用停止,或直接对特定器官产生极大伤害,甚至造成死亡,因此上述三种气体大多为急性的毒性危害。至于有机溶剂方面由于所含种类甚多,各种气体危害的目标器官及作用时间均不相同,以下就有机溶剂的分类及危害做一概括的说明:

a. 烃类:一般常见的烃类有机溶剂主要可分为直链族及芳香族两种。其中一般烷烯类大多属于直链族,而类似像苯、甲苯及二甲苯则属于芳香族。四个碳以下的直链族化合物在室温时大多为气体,主要多用在聚合反应方面,危害大多偏向燃烧及爆炸危害;而五碳到十碳的直链族化合物,在室温时是液体,多作为溶剂,通常这类化合物碳数含得愈多,对人体就愈具有麻醉的功效,如果长期暴露之下会对中枢神经系统产生伤害。至于芳香族部份主要以含苯环化合物为主,其中以苯会导致血癌最为严重;另外像甲苯及二甲苯虽然对血液系统的危害不大,但对肝及肾脏却有慢性危害,甚至会造成肝功能丧失及肾脏衰竭,更严重会导致死亡。

b. 卤化烃:由于烃类化合物分子较轻,容易产生燃烧或爆炸的危害,因此加了卤素后增加其分子量,减少爆炸危害发生;但加了卤素后反倒使化合物对于中枢神经及肝肾系统的毒性增加,甚至含的卤素越多或分子量越大,其相对的毒性强度越强,因此目前劳委会已将卤化烃化合物归类为第一种有机溶剂进行管制。

c. 醇、醚、酮类:此类化合物大多作用的器官为中枢神经系统,除了具有麻痹的作用外,少数酮类(如甲基丁基酮)的代谢物甚至具有神经毒,会引起神经病变;此外通常分子量越大,毒性也越强。一般而言醇类化合物对于呼吸道黏膜及皮肤的刺激较强,只要不要误食,通常造成的危害会较小。

其他:甲醛目前在动物实验中被发现可能会引发癌症,但对人体的致癌程度则仍未可知。此外像二硫化碳,目前已确定具有神经毒,会引发神经方面的症状,例如巴金森氏症等神经疾病,此外亦会引起动脉硬化及冠状动脉心脏病等。(以上有机溶剂之毒性资料主要参考台湾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王荣德教授所著之公害与疾病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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